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油库消防站扩建项目消防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机器人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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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电力招标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油库消防站扩建项目消防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油库消防站扩建项目消防机器人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部委印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与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宁波油库应满足二级消防站建设要求配备消防灭火机器人。

2.2 招标范围为:对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大型危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委办3号)(以下称《三号文》),按照宁波油库消防站扩建项目设计文件和消防灭火机器人技术规格书,提供1台消防灭火机器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并递交全部说明书等设备文件;6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培训。(如技术规格书与此条款不一致,以此条款为准。)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51万元(含增值税)。

2.6交货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7付款方式:设备到达现场调试和使用培训完成后60个日历日内支付进度款至80%,决算审计完成后60个日历日内付款至97%,质保期到期后付剩余3%。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宁波油库消防站扩建项目消防机器人技术规格书(2024年9月5日修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消防机器人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1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消防灭火机器人产品检验报告;

3.3.2防爆机器人应取得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防爆不低于 Exd ⅡB T4 Gb 等级。

3.4供货商须承诺提供的设备在使用期间保证不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应免费提供更换、维修和装运以及现场劳务服务。所有产品在中国境内应有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能力。供货商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5售后服务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3.5.1承诺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并在接到维修、咨询等售后服务要求后30分钟内给予电话答复;

3.5.2承诺接到维修要求后,派遣技术人员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的;

3.5.3承诺质量保修期内因同一故障经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免费更换同品牌、同型号设备;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修期。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以上要求须要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8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消防机器人设备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10台。须提供合同封页面、供货内容页面、签字盖章页面、设备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须提供业绩汇总表,表中须注明国内或国外业主名称、联系电话、供货年份及业主使用的反馈情况。

3.9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提供承诺未聘任东北销售公司二级副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拟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以上内容提供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6日15时至 2024年9月12日24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9月1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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